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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将于12月31日结束

摘要: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将于12月31日结束,如居民医保参保人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续保和缴费手续,2014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将于12月31日结束,如居民医保参保人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续保和缴费手续,2014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济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今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不变,按年龄划分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在校儿童、学生个人缴纳40元;老年居民(男满60岁、女满55岁)个人缴纳2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40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在截止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残疾证(一级或二级)、低保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免缴费认定即可。

据高新区社保中心介绍,此次缴纳的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尽快到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续费的居民可持医保卡直接在建设银行进行缴费。

在12月31日前,居民也可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到济南市指定的社区门诊进行门诊统筹的登记备案,2014年度可在备案的门诊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逾期不备案的,则无法享受2014年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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