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保专题 > 2017医保 >

2017年东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东莞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2017

摘要:2017 东莞 职工 医疗 保险 报销比例范围新政策, 东莞 居民 医保 起付标准和报销标准2017,2017东莞 医保 异地报销政策流程,东莞重特大疾病 医疗 保险 制度,2017 东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东莞医保年度报销限额。 我国 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已经超

2017东莞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政策,东莞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标准2017,2017东莞医保异地报销政策流程,东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2017

东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东莞医保年度报销限额。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作为一项国家福利,基本医保降低了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4月26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此次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索运用大病基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新政策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方面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变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提出,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

大病医保无需另外缴费

东莞市大病医保从2013年10月起实施,覆盖了全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市社保局介绍,目前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数超过605万人。至2015年12月,大病医保共支付待遇4.5亿元,享受待遇人次6.3万人次。其中重大疾病支出3.2亿元,享受待遇人次4.8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8个百分点。

按照东莞现行的政策,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需另行缴费,参保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条件的,可按规定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市大病保险通过近两年多的试行,充分发挥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作用,减轻了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按照现行规定,每年度大病保险资金结余部分返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政策性亏损可先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基金垫付或从下年度的大病保险资金中列支。

此前,媒体报道称,东莞市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大约结余2亿到3亿元。市社保局回应南方日报称,2015年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65亿元,支出43.3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6.28亿元。至2015年底累计结余49.46亿元。记者发现,参照上述大病待遇支出,大病保险资金并不存在亏损的问题。

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正常招投标不能确定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市的大病保险试行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东莞市正在按照《意见》的要求,修订该市大病保险办法,考虑在大病保险承办中通过招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东莞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政策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按照意见稿,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资金当期收入的3%,当期核算,所需资金从当期大病保险资金中提取。商业保险机构应依照合同协议提供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商业保险机构未履行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协议。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剩余部分全额收回大病保险资金。

意见稿还提出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商业保险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结果与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的清算及商业保险机构的退出机制挂钩。

引入商业险有一定风险

意见稿称,大病保险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招标采购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

《意见》对于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有更详细的规定,要求建立大病保险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结余,需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返还资金;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保险机构带来亏损时,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规定,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2015年至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金。

对于社保部门主动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保,东莞市内有保险机构负责人持乐观态度,认为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保,与参与车险中的交强险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目前交强险累计亏损规模比较大,但没有任何一家保险机构愿意退出,大家看重交强险带来的商业车险利润。同样道理,商业机构承办大病医保,看中的是对人身保险市场的拓展。

相关阅读

东莞的大病保险实施分段支付,超过3.5万元的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60%;超过10万元,支付70%。大病保险资金年度累计支付参保人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本人参保期内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参保人参保期限的不同,东莞的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到30万元不等:

参保时间满2个月不足6个月,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满6个月不足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满2年不足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满3年以上的,以后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社保基数怎么算

2016年7月起,根据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东莞开始执行新的医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每年需要缴纳628.04元。近日,不少市民通过微博、中国东莞政务网站“吐嘈”,对比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182元,认为东莞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过高。

6月29日,市社保局回应本报,东莞市率先实行了适合本市实际的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有异于广深地区的医保体系,在待遇等政策实施中确实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市民表示保费太高成负担

2016年7月起,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005元提高到3489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每年需要缴纳628.04元。

6月28日,有市民称,自己一家三口人每年的缴费高达1874.12元。这名市民算了一笔账:自己和家人平时就是患一些普通的感冒,即使自费也用不了那么多钱,只是生大病了才划算。

“本想买份保障,结果是买负担。”这名市民认为,缴费基数应该按社会最低工资计算才合理,平均工资拉高了缴费基数。另外,孩子没有收入,也以社平工资作为缴纳基数,这也很不合理。

微博网友@好人不再望星空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查询了最新的广州的城乡居民医疗缴费,发现广州自费仅182元,深圳自费标准也比东莞低。

据记者了解,东莞从2012年起开始试点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其中个人1.5%,财政补贴1.5%。而几年下来,选择在莞参保的新莞人子女数量并不多。

东莞财政补贴高于其他地市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实行费率制,职工与城乡居民同等缴费、同等享受待遇,全市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约118万人。东莞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的费率建立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费率,个人1.5%,市镇(街)财政补贴1.5%。

目前,国家和省没有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不同的医疗保险政策。中央财政对东莞市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人员的缴费给予补贴,并规定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016年上级规定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的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420元/人/年。目前东莞市两级财政补贴符合上级标准。

此外,根据省有关数据统计,2015年广州市城乡居民财政补助366元/人/年,深圳财政补助360元/人/年,珠海财政补助340元/人/年,惠州财政补助391元/人/年,东莞财政补助451元/人/年。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存在发展差异,是根据本地区的发展实际制定并执行适合本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东莞市率先实行了适合本市实际的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有异于广深地区的医保体系。广州公布的182元/年的缴费标准,是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广州职工的缴费标准比东莞更高。

缴费年限虽长但缴费额度低

记者还了解到,东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也超过周边城市。根据东莞相关文件精神,职工退休时男性职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职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25年,在东莞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参保人李先生对比称,佛山需要缴费累计满25年,江门满20年,广州需要满15年。他认为,缴费年限太长和东莞社保的发展水平不符。

市社保局回应称,东莞的缴费年限虽长,但缴费额度低于广州,而且目前东莞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是一种现收现付且低费率的运行模式,没有预收职工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需基金。

社保部门透露,按目前东莞市医疗消费情况,退休职工人均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30倍左右,将来需要积累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退休职工医疗待遇。要达到这一目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大幅度提高目前缴费标准,这样可以考虑缩短缴费年限;二是维持目前缴费标准,但缴费年限相应要长。

第一种办法是短期内集中负担,其结果可能导致许多用人单位和个人因无力承担过高缴费而无法参保,第二种延长缴费时间,均衡负担,减轻当前压力,让更多人能够参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我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至2013年的75%和60.4%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可报65%,本文《2016年东莞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东莞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那么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以下跟独特资讯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暂沿用2015-2016年相关说明,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内容为主。

  近日记者在东莞采访了解到,东莞的医保已经实现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医保待遇,外来工也享受东莞市民的医保待遇。目前东莞城乡居民、职工、外来打工者这三类人被统一到同一个医保体系中: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待遇水平、统一的信息管理。该市初步实现了“人人有医保”。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东莞的先进做法正在全省推广,目前广东正大力推进城乡居民、职工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此前割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将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医保制度。

  625万人参保年缴30亿元

  东莞农民王某夫妇二人,今年都已经超过80岁,夫妇二人没有收入来源,主要靠政府的津贴养老。王某夫妇有高血压、颈椎病等疾病,长年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十分高昂。此前王某夫妇参加的是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并不高。不过好在2008年7月开始,东莞正式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王某最近一次生病住院,东莞医保就给王某一人支付了890元。

 

  东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类似王某夫妇这样的农民,参加东莞医保的还有很多,目前这些农民都已经享受了与市民、职工同样的医保待遇。东莞市人社局局长梁冰介绍:“东莞医保所有人缴费都一样,参保人按照市里的社会平均工资的3%的额度交。城乡居民是财政出一半、自己出一半。职工缴费是单位交2.3%,个人交0.5%,财政补0.2%。财政对居民的支持比对职工的支持大一点。”

  数百万的医保缴费人群、巨大的缴费规模,保证了东莞有资金实力。东莞2011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是每月1340元,按照3%的额度,即每个人每月医保缴费40元左右,一年480元。2011年度东莞625万人参保,当年的医保缴费总数大约在30亿元。

  “我们的报销额度不是最高,但报销比例,绝对是全省最高。”梁冰信心满满地说,目前东莞参保人住院最高报销额度在20万元,报销比例从此前的70%提高到了95%。

  外来工同享市民医保

  梁冰告诉记者,在东莞的外来打工者,也可以享受跟东莞户籍人口同样的医保待遇。而在全国其他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医保、外来打工者医保,还是割裂和不同的。

  欧阳是音乐老师,1995年,她只身从老家到东莞一所中学就职。“一次演出的过程中,我倒下了,随后被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东莞医保给我们这些重病患者带来了希望。”欧阳说。从2000年到现在,她住院24次,涉及总医疗费32.8万元,社保支付了24.9万元,十多年的累计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6%。

  东莞外来打工人口远远超越本地人。2011年东莞本地人口只有182万人,但全市的常住人口有822万。2011年底,东莞有625万人参加了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初步实现了“人人有医保”目标。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规定】: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使用,用于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的社区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定门诊等相关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东莞社区门诊报销范围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2、因抢救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的;
  4、使用《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提示】:上述内容只要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均属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报销范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
  特定门诊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在病种医疗费用限额及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生育医疗报销范围: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的,定额计发生育医疗费。
  其它报销项目:东莞市社会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社保诊疗项目范围、市社保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详细内容可进入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服务页面下载。
  哪些情况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将本人社会保险卡转借他人使用、冒用他人证件或故意伪造、涂改处方、诊断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3、因参保人自行提出不适合病情需要或不合理合规的诊疗要求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含符合规定的抢救及急诊)。
  5、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吸毒、酗酒,无证驾驶车辆、船舶等或因本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伤病的;
  6、属于工伤、交通、医疗事故的;
  7、施行美容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矫正治疗的;
  8、属于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的;
  9、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10、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1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东莞医疗医疗保险缴费规定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2、缴费基数不高于本市城镇上年度在岗职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本市城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3、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需参加社区门诊医疗保险。

  4、退休人员男性缴满30年,女性缴满25年的,不再缴费。

  2016年最新消息:东莞基本医保报销一年最高30万


  从2016年本月起,社会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标准提高啦!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调整后的年度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提高部分的支付比例按原基本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段标准执行。此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

  市社保局向媒体通报称,目前东莞市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达到省规定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个月以上的水平。调整部分待遇标准,不影响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均有调整

  此次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部分待遇调整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方面。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提高部分支付比例按原基本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段标准执行。

  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符合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分段比例进行补助: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助40%。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

  此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比例为20%、40%的药品,自付比例分别调整为15%、30%。

Tag标签: 国家福利
------分隔线----------------------------

"2017年东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东莞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2017"相关信息

更多"2017年东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东莞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2017"文章: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