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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及上调细则最新消息

2025-01-1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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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文《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现结合辽宁省近三年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情况,谈谈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特点和变化。

养老金调整计算方法

01

计算个人养老金调整金额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

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02

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近三年养老金调整变化

03

1.调整发布时间有提前,去年在7月2日,辽宁 省发布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消息, 今年,则在6月3日发布通知,比去年发布调整时间提前了整一个多月。

2.定额调整统一了标准。辽宁的历年的定额调整都是非常复杂的,按照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以及参加工作时间来核定养老金的定额调整部分,今年一改调整方式,把所有的退休(职)人员无论什么时间参加工作,全部纳入统一标准进行调整。

3.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略有降低。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而2019年和2020年均是按照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4.高龄倾斜调整标准比往年略有降低,从前几年的 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降低到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降低到90元。

5、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调整基本保持了2020年原有调整水平。
案例演示

王伯伯,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缴费年限38年,2019年12月62岁,养老金2600元。今年能增加多少养老金呢?

其中定额调整:增加 55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 38+(38-15)=61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 2600*0.8%=20.80元;

合计:55+61+20.8=136.8元。答案是136.80元,调整后,牛伯伯每月的养老金为2736.80元。

辽宁省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0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有关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工作平稳进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尽快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所需资金,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辽宁省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解读

1、第一个特点

发扬了一如既往的地方特色,就是重点向高龄人群及参加工作早的人群倾斜,且力度很大。比如定额调整,一直是按参加工作时间分档,参加工作越早,涨得越多。比如倾斜调整,2019年12月年满80岁及以上人员,每人额外增加100元。
解读:青青认为这样做也有一定的道理,向老革命倾斜,没话说。至于加大向高龄人员倾斜
的力度,也情有可原。毕竟谁都有更老的时候,总会轮到你,不是嘛?但话又说回来了,倾斜的力度似乎过大了些,过多地牺牲了其他年轻些的退休人员的利益。对寿命短的人而言,亏大了。建议今后适度调整一下。

2、第二个特点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样标准调整养老金。
解读:对此青青保留意见。鉴于辽宁地区企业人员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差距较大,起点不同,所以更应该适当向企业退休人员倾斜,缩小退休人员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3、第三个特点

向养老金偏低且缴费年限较长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增加养老金。
解读:这是今年推出的最新政策,为这个举措值得点赞,因为受益的是缴费标准低,但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这一人群大多数是企业退休人员,既利于缩小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贫富差距,又能激励现有参保人员增加缴费年限,促进社保制度健康发展。

4、一个新变化
对比2019年和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青青发现有一个变化,就是倾斜调整部分,增加了一条,今年开始向养老金低于2500元的,且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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