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养老金 | 医保 | 公积金 | 生育 | 失业金 | 工伤 | 社会保障 | 保险知识 | 医疗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保障保险知识社保报销比例

成都社保下限,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

2024-05-16 11:20:47

1.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2021

2021年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暂按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计算。

2. 成都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1

四川15年工龄最低退休金取决于最低缴费基数,以成都市2021年最低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为3726元,个人缴费费率为8%,单位缴费费率为16%,个人账户15年约为53654.4元,2021年退休,最低养老金为1131.2元,其中基础养老金为745.2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86元。

3.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退休能拿多少钱

四川是退休人员大省,也是参保人员大省,四川人社厅的数据显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将近3000万人。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也是备受关注,6月24日,四川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那么,今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涨了多少呢?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下限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上限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 。所以,2022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根据2021年社平工资来确定的。四川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折合每月为6785元。

根据通知,2022年四川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71元,也就是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6785×60%=4071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355元,也就是全口径工资的300%,6785×3=20355元。

那么,2022年四川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涨了多少呢?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主要有2类人,第一是单位职工,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第二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己缴费。

对于单位职工来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那就需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来缴费。

2022年,对于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单位职工来说,每月缴费金额为4071×8%=325.68元。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上涨52.4元

而四川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还在过渡期,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5%,2020年社会平均工资为6210元。

所以,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55%=3416元/月,每月缴费金额为3416×8%=273.28元。因此,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上涨了52.4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上涨27.6元

而四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60%=3726元/月,每月缴费金额为3726×8%=298.08元。因此,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上涨了27.6元。

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上涨131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

4.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2021年

单位社保:养老最低基数3175,其他险最低基数3463元,

灵活就业:从55%到300% ,共有8个档次,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

5.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和高新区最低基数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见附件1)。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具体缴费档次见附件2)。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补缴。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1年11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72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见附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间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6.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2021是多少

最低基数养老为3175,其他四险为3463,最高基数为17317,可以点最上面社保缴费计算表计算。

另外如需估算工伤,可以按下列八类行业不同工伤风险比例来计算

7.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3726

成都市社保缴纳基数于2021年11月15日进行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补缴。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1年11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72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间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11月15日成都市对社保缴纳基数进行调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时如何调整的呢?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间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8.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2022

一、成都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3、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35%,乡镇卫生院60%。

直接去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实时结算报销。

9. 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

1、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2、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二)个人

2019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2019年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

二、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收集,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
版权所有:医保知识网 Copyright 20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