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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卡医疗保险比例,成都社保卡就医报销比例

2025-01-13 09:03:55

1. 成都社保卡就医报销比例

2021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1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可以报销的范围

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二、不能报销的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2021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92%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9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按85%报销。

二、《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按一档60%、二挡80%、三挡85%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一档55%、二挡65%、三挡8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一档35%、二挡50%、三挡65%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按一档65%、二挡90%、三挡90%报销。

注.居民医保有3个档,区别是保费不同,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职工医保35万/年,居民医保一档4万/年、二档5万/年、三挡6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

2. 成都社保医疗报销比例

一、成都城镇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成都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是上一年省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二、成都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1、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2、社保缴纳比例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3. 成都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比例

一、成都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3、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35%,乡镇卫生院60%。

直接去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实时结算报销。

4. 成都医保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92%报销。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90%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按85%报销。2、《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按一档60%、二挡80%、三挡85%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一档55%、二挡65%、三挡8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一档35%、二挡50%、三挡65%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按一档65%、二挡90%、三挡90%报销。

5. 成都市社保卡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92%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9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按85%报销。

2、《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按一档60%、二挡80%、三挡85%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一档55%、二挡65%、三挡8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一档35%、二挡50%、三挡65%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按一档65%、二挡90%、三挡90%报销。

注意:居民医保有3个档,区别是保费不同,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职工医保35万/年,居民医保一档4万/年、二档5万/年、三挡6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

6. 成都社保卡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责任一赔付比例为75%(异地就医未备案报销比例为40%);

  2、责任二赔付比例:非既往症人群75%、连续参保既往症人群30%、非连续参保既往症人群0%;

  3、责任三赔付比例为25%。

  理赔

  1、申请入口

  答:如您需要申请2020年、2021年的费用报销,请关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个人中心”-2020或2021“理赔申请”,即可进入理赔申请页面;在2022年6月30日参保期结束后,“参保入口”将变更为“理赔服务”的入口,点击对应年度理赔通道即可进入理赔申请页面。

  同时也可在11家承保公司的线下服务网点咨询,为了提供统一标准的服务,11家承保保险公司均可为“惠蓉保”参保人提供资料收取、协助完成线上申请的服务。

  2、申请有效期

  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属于“惠蓉保”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费用发票日期起算,理赔申请有效期为两年。

7. 成都市省医保和市医保报销比例

四川医保外省异地报销比例按文件规定办理。 一般起征费3000元以上88%,3000-5000元90%,5000-10000元92%,10000元以上95%至最高支付限额,其中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 药物,70%用于特殊检查和治疗。

住院的,报销异地医保的报当地医保局备案。 出院时,凭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时间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明到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如果申请人不能来,也可以代办非本地医疗保险的报销。外省医院应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8. 成都市医保卡报销比例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依据行业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为0.5%,1%,2%三个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医疗保险:单位:9%+1%个人:2%+3元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9.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成都市医保报销标准和条件

成都医保报销比例分为门诊、住院和社区服务三种就医形式而有所不同。

成都地区门诊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0元;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0元;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起付线在200元,报销比例为92%;

二级医院起付线在400元,报销比例为90%;

三级医院起付线在800元,报销比例为85%;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起付线在160元,报销比例为95%;

除此之外,成都地区的参保人可根据年龄增加医疗报销比例,在50周岁以上的,报销比例增加2%,60周岁以上的增加4%,70周岁以上的增加6%,80周岁的增加8%,90周岁的增加10%。

二、成都医保报销范围为

1、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包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3.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例如购药费用;

成都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办理人提材料并受理受理;2.受理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

10. 成都市社保医疗险中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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