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19,2019年武汉医保疗保险报销比例? 武汉市自2001年10月建立职工医保制度,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总人数达到517.79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了95.57%。其中,职工医保329.17万人,居民医保106.62万人,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82万人。后来,武汉出台了新的相关政策,武汉医保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接下来,小编就新的武汉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为大家做出详细介绍。 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增至90元 此前,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为100元及以下的报销30%。新政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新政还规定,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50%提高到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由65%提高到7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比例不变,仍为8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6%、89%、92%。 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增至20万 新政提高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前,武汉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按照要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将提高到11万元。 此前,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新政将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调整到20万元。 新政提出,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武汉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住院10万元到20万元,个人支付4%,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个人支付2%。 住院分娩:最高报销700元 新政将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 新政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最高也可报销90元。 具体到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包括顺产、助娩产和剖宫产,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每次700元的标准支付。 低保残疾人:住院费减少2% 新政规定,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这意味着这类特殊群体自己支付的住院费用可以减少2%。 武汉医保报销比例分为以下四项:1、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2、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报销86%,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9%,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9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2%、85%、88%。3、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4、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2018武汉医保报销标准也随着武汉医保报销比例有所变化,具体如下: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2.一级医院400元;3.二级医疗机构600元;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