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政策,青岛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标准2017,2017青岛医保异地报销政策流程,青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2017青岛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青岛医保年度报销限额。 需连续缴满6个月,第7个月可享受医疗待遇(缴费次月开始可使用个人账户) 医疗范围: 门诊、住院 门诊待遇:如您在青岛市社区产生门诊费用的,可直接用社保卡刷卡结算,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在青岛市定点一、二、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只能用个人帐户里面的额金额支付,个人账户金额不够的由个人现金支付。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年龄 注:门诊大病的参保人需持特殊门诊疾病证、专用病历、处方到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现有个人垫付,医疗年度期满或费用累计满5000元后,与定点医院按医保规定结算。 住院待遇:参保人在青岛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住院费用时,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医疗报销比例:
5000元至10000元:90% 10000元至20000元:90%
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95% 5000元至10000元:88% 10000元至20000元:90%
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95% 5000元至10000元:86% 10000元至20000元:90%
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95% 注:起付线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最后核定报销金额由医院或社保局审核。 住院报销额度:
缴费年限 注:多次医疗费发生时间跨上述缴费时间段的,按照一个医疗年度内最后一次结算的终止时间所在的缴费时间段计算支付待遇。 异地就医备案:如您将被公司长期外派需要在外省就医,且在驻外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可选择工作地方的一家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请填写《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人员驻外地医疗备案表》,长期驻外人员的工作性质、场所等情况的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的资料:1、异地安置人员更换定点医院须满一个年度,申办手续同异地安置备案手续。2、异地医疗过程如发生多家医院住院费用,须提供各医院间合理的转诊手续。如不能提供转诊证明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资料清单 注:异地安置人员更换定点医院须满一个年度,申办手续同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异地医疗过程如发生多家医院住院费用,须提供各医院间合理的转诊手续,如不能提供转诊证明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参保人员若发生急症,被送往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住院,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凭社保卡在医院结算医疗费;在市内和异地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3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该市医保中心,并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结算,市内发生的医疗费,比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http://yibao.cdmj888.cn 参保人员急诊进行一般处理而非抢救的,不属报销范围。另外,急诊留观而非住院继续治疗,也不能报销。 医保卡报销范围之急诊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其中有如下病症急性严重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突然急性腹痛、突发高热、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腹泻、严重脱水、休克、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耳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呼吸困难者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中毒、淹溺、触电、急性尿闭、急性过敏性疾病、烈性传染病可疑者以及其他主治医师以上认为危及生命应予急诊抢救者。
医保卡报销范围之检查项目
医保卡报销范围之治疗项目
青岛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孕早期、中期、晚期的各项检查、诊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什么时间可以报销?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现就相关情况做简要说明: 一、只有符合青岛生育保险条件的女职工才可以享受产前检查报销: 政策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享受条件】第十一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备注: 1、所谓“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在孩子出生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 2、该连续时间段内,可以在不同的公司缴纳,而不是强制必须在同一个公司连续一年以上。 3、该一年内必须是在青岛缴纳才符合条件,如果是在异地缴纳的(含已经办理转移的),不计算在内。 4、自谋职业人员,因为只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关于费用的报销额度及报销方式 青岛市生育保险共制定单病种120个,每个单病种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最高限额结算标准,生育病种不同,待遇标准不同。据青岛社保服务网了解到最新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早期妊娠检查200元,中晚期检查700元,顺产分多个病种,正常分娩为1400元,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与医院结算,超出部分个人自付。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经办地点及需要的材料 1、孕早期、中晚期的检查都是直接在检查的医院直接报销,在建卡的时候提供身份证、社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材料,检查产生费用时,直接由医院结算,不需要自己单独办理其他的手续。 2、如果涉及到在异地进行孕早期、中晚期的检查,请保留好相关的单据,在回青岛领取生育保险津贴时候,一并提交相关的单据、发票,进行报销。
一、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一)生育顺产的为98日,晚育的增加60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规定不少于30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合结合如上法律法规,2013年7月开始,青岛参保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时间(即领取产假津贴的时间)为: 一、计划内第一胎: 1、顺产生育、非晚育的为98日; 2、顺产生育、晚育的为158日; 3、难产(含刨宫产)、非晚育的为113日(98+15); 4、难产(含刨宫产)、晚育的为173日(158+15);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二、计划内第二胎: 在如上“计划内第一胎”的标准上,没有晚育60天的产假增加。 1、顺产生育的为98日; 2、难产(含刨宫产)的为113日(98+15);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办理地点: 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南路9号2楼)电话: 携带材料: 1.职工本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4.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5.职工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 办事程序: 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每月(最早为次月)1-10号,本人或委托人持有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审验材料符合拨付条件的,进行待遇审核,月底统一划拨至个人提供的账户。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每月月底前拨付。
男职工也可享生育补助:
针对配偶无生育保险如何享受补助的问题,根据我市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男职工,可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3)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在孩子出生后每月的1-15日,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申领时应持下列材料:(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3)职工本人银行个人结算户账号。市内三区企业参保职工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一家开具的个人结算户账号。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即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
青岛城镇职工住院报销规定: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相关业务】: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保异地医疗费报销 青岛医保问题解答
【问】:现行青岛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是多少?居民医保跟职工医保一样吗?
【问】:青岛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问】:单位一职员在青岛某一级医院住院,已经花费15000元,不知能报销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