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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企业补交社保,要求企业补交社保合法吗

2025-09-05 08:46:21

1. 要求企业补交社保合法吗

答,企业让个人补缴视同缴费 ?

没听说 ,也不会有这样的企业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企业 ,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因为视同缴费这是国家认定的 ,既不用个人拿这部分钱 ,也不用企业拿这部分钱 ,所以不会有企业让个人来补缴。

2. 企业单位社保可以补交吗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虽然不能给你回答十分具体,但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现在一般都是五险了,即: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从字面上就能连接这对员工意味着什么了,不用我多少了吧?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必须为员工依法缴纳保险,而且严格上来说,必须是按实际收入为基数缴纳。保险是必须强制上的,不能按照个人意愿,一旦被举报或被查,一样要受到处罚。

你实际上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上29个月的保险,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也必须上保险。

你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保险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仲裁的话公司必输。)

公司可以主动替你补缴,但由于你补缴月份在2008年之前,所以跨年的补缴手续比较麻烦,不知道你公司的人事是否愿意替你补缴。

所有五险都可以补缴。只是医疗保险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补缴的意义不大,所以一般单位不补缴医疗保险。

3. 公司补交社保违法吗

个人找公司代交社保,不违法违规。

4. 企业交社保可以补交吗

(1)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2)在社保局填写好社保补缴申请书,并提交;(3)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 要求企业补交社保合法吗知乎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6. 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吗

用人单位负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义务,违反该法定义务的,会产生以下后果:

一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保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要承担被加收滞纳金、罚款乃至被法院拍卖财产的后果。《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缴费单位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按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可分四个步骤处理:第一步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二步是对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保费;第三步是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第四步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且未提供担保的,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保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

7. 公司补缴社保违法吗

公司规定入职满3个月才能给员工买社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参考资料:

8. 可以要求企业补交社保吗

 不合法的。

社保不是按基本工资交,是按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交。

除了劳保、生活补贴不交外,其余的收入都要交的。即使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的,同样是企业缴职工缴费基数的20%(基础养老金),职工缴8%(个人账户)。一、最低工资,是根据劳动法规定,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奖金,以及福利待遇,但是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社会平均工资,是指在统计区域范围内(比如全国,省,市,县),全体职工的月均工资收入,包括国企,私企,外企,等用人单位,由国家统计局根据规定进行统计公布。用于核定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三、1,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原则上,是根据本人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月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月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2,个体缴费的,因为本人没有工资,无法核定月均工资收入,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不同的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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