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社保证明,苏州高新社保中心地址
1. 苏州高新社保中心地址
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国际人才分市场地址:狮山路附近人才广场公交:新城花园酒店-公交车站途径公交车:2;30;35;38;39;40;51;68;69;69区;89;502;511。
2. 苏州高新区社保服务中心在哪里
苏州新区正式名称是江苏省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苏州市虎丘区(原来的苏州市郊区)是一个班子两块排子,一套管理人员。苏州高新区党工委是苏州市委委派,没有行政编制,行政编制属于苏州市虎丘区,所以苏州新区交社保属于苏州虎丘区。
3. 苏州高新区社保地址
苏州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地址:苏州市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3楼邮编:215011咨询电话:
0512-
4. 苏州高新社保中心地址在哪里
医院地址苏州市立医院本部
地址:苏州市道前街26号
苏州九龙医院
地址: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118号 (新园区管委会北)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l号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苏州市北大门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苏州高新区华山路95号
润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州市苏州市润达新村38幢
5. 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午间安排值班照常服务接待。
6. 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地址
苏州社保编号查询方式:
1、如果是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编号一般登记在《社会医疗保险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上,您可通过查阅上述参保手册、证获取个人编号信息。
注:社保编号长度为10位,参保地为市本级、姑苏、高新,不足部分前面“00”补足,参保地为吴中,不足部分前面“02”补足,参保地为相城,不足部分前面“03”补足。
2、如果没有,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面查询。
查询方式:
(1)前往查询地点:苏州市社保局。
(2)办事大厅一般会有自动查询机,可通过自动查询机查询,还可以到柜台办理其他业务。
苏州社保的算法:
应该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来计算。
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均等保险费。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
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
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
苏州市社会保障网--个人账户
7. 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1、拨打苏州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苏州市民卡)到苏州社保管理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3、凭本人医保卡到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4、登录苏州社保局官网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8. 苏州高新社保中心地址电话
苏州社保编号查询方式:
1、如果是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编号一般登记在《社会医疗保险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上,您可通过查阅上述参保手册、证获取个人编号信息。
2、如果没有,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面查询。查询方式:1、前往查询地点:苏州市社保局。2、办事大厅一般会有自动查询机,可通过自动查询机查询,还可以到柜台办理其他业务。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4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9. 苏州高新区社保服务中心地址
市区跟新区的社保流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一个要劳动合同鉴定,而新区是不用的,只要去高新区人才市场把合同网上申报一下就可以了,备个案就可以了!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
社保经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三、参保人员的减少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机构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变更手续。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①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一、范围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二、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三、程序1.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到社保经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社保经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②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地一、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2.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3.按规定需转移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还须提供转入地社保经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二、程序1.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社保经机构审核:①查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情况以及历期个人帐户对帐单是否按规定由本人签字,同时打印《苏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省内转移情况表》或《苏州市跨省(市)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清单》;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帐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转移单》上盖章。3.转移基金:①转往外省(市)的,须同时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社保经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机构银行帐号,转移基金额=(上结息期末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1998年1月起至上结息期末个人帐户中单位划转部分储存额)×(1+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金。②医保个人帐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机构银行帐号。当地尚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职工本人。注意: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转移手续;2.妥异地转移手续后,该职工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③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一、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经转出地养老保险经机构确认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必须能提供1992-1995年历年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等情况);3.经转出地医疗保险经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能提供首次参加医保时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情况);4.从外省(市)转入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转移基金到帐证明。二、程序1.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及人员增加有关表式,到社保经机构转入及续保手续;2.社保经机构审核转入材料及数据是否齐全,为职工健全个人资料、续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还可随同转移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实际结余额,转移基金到帐后于本结算年度末结转。4.从转入市区之月起,按苏州市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