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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单原件,社保转出手续单

2024-08-29 14:03:13

1. 社保转出手续单

从原单位离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由人才中心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

2、回原单位取解职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取)、保险手册等转出材料。

3、持2中的材料回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委托其代缴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名义,只交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

4、无新单位期间公积金暂停缴纳。

5、组织关系暂时放在原单位、或转入人才中心。有新单位的情况下:1、新单位开具1中的文件。2、拿回执行公积金转移单。3、持b中拿到的材料回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转入手续。4、新单位开当组织关系接收函,回原单位转出,再转入新单位。扩展资料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及时履行转移职工档案的义务。职工档案随其劳动关系转移而转移,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指出: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不按规定转移职工档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职工因档案转移手续发生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领取失业金期间,档案由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是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程序中由单位传递到人社局的,个人不得携带或保管档案。

2. 社保转出手续单怎么打印

你就是能够全部打印了,你也转移不了,网上打印了,谁给你签章,不签章就是一张废纸,干什么都不能用,更何况缴费凭证不能作为转移社保使用。社保转移是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保转移单转移,并不是缴费凭证。带着身份证、社保卡到你投保地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去吧。

3. 社保转移单怎么弄

基本全国各地新农合县外住院都必须开转诊证明,一般要求患者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办理手续,到参合地县(区)级新农合机构开。

如果是从县医疗机构转出的,由转出医疗机构出具《县外医疗机构转诊申请表》或转诊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到县(区)级新农合机构审批,审批完到相应的医疗机构住院。

如果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由所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在住院后3日内到本县(区)新农合机构审批,并开具转诊证明,出院后所住医院如果是即时结报医疗机构直接在本院报销,如果不是,则持相关出院报销资料到本县(区)新农合机构报销!

4. 社保转出手续单怎么办理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经办机构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规程所称参保(合)凭证是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要求填写和打印的凭证(附件1)。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六条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第七条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样张、标准格式和填写要求》(附件1),并将凭证样张公布在部网站上,各地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打印。

第九条 各统筹地区经办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址(http://www.mohrss.gov.cn)查询全国县级以上经办机构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下载各地行政区划代码。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及时通过系统变更或直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保部网站上公布的县级以上经办机构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 关系转移接续函、表等材料应以纸质方式通过信函邮寄。为便于及时办理手续,经办机构间尚未实现信息系统互联的,可先通过传真方式传送相关材料;已经实现信息系统互联的,可先通过信息系统交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城乡)居民等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应连续计入新参保地业务档案,保证参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二条 本规程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原《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同时废止。

5. 社保转出单怎么办理

1.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

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6. 社保转移单据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7. 社保转保单怎么办理

可以的。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8. 社保转出手续单在哪里办

按照劳动法你必需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书,到时候才能离职。 离职时单位应该给你出具离职证明书。 然后你需要带上身份证和离职证明书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到新单位后交给他们就行了。

你离职后单位必需去社保局上报减员,你到了新单位才能继续缴纳社保。

有的单位如果要刁难人,它可以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那么你到了新公司就无法续缴。

这种情况就只能找当地社保局监查大队投诉,让单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

9. 社保局开转移单

养老保险转移的缴费凭证只需要盖社保局的章,不需要单位证明什么。

把转移单交至新工作单位的当地社保局后,原出示缴费凭证社保局会把发票等资料寄过去,你只需要去把发票拿回来就可以了,社保局工作人员会把你之前的购买记录录入系统,以便累计购买。签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会要求你写上转至哪座城市。打印缴费凭证需出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FYI,可能会因当地政策稍有差异,希望能帮到你!

10. 办理社保转移单需要哪些手续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

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11. 社保转移单是什么样子

转移其实很简单,分两步讲,这样比较清晰。

第一步:转出

转出地做转出,打印养老跟医疗缴费凭证(凭证有效期3个月,过期了就要看转入地能不能接收。大部分地区可以收,但是也有个别部分地区不收。)

办理流程:

1、可本人去办,带上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办: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转入

转入地开立社保账户以后,将转出地打印的缴费凭证交给社保经办机构,并填写转入申请表即可。

办理流程:

1、可本人去办,带上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办: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回函

转入地收到缴费凭证之后,会给转出地发送回函(有些地区是社保局与社保局对接,有些地方是人为的去办理),转出地收到回函之后,将账户余额全部转往转入地。完结。

如有更多社保详细问题,可私信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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