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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法规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还贷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柜面一次性提前还公积金贷款
①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②借款人及配偶签订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柜面一次性提前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①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签订委托逐月偿还商业贷款协议。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法规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⑤本年内办理过柜面逐年提取还贷的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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