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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提高

2022-12-04 14:04:32

南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提高多少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提高

  南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由5577.4元/月提高到588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线上缴费:

  南宁市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正常参保的,均可通过支付宝APP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

  南宁市本级和横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正常参保的,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爱南宁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支付宝APP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

  温馨提醒:

  1.如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自己或家人代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请选择银联支付方式。

  2.银联支付方式,暂仅支持在南宁市本级和横县参保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社保费。

  3.支付宝支付方式,支持在南宁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选择支付宝方式支付。

  4.因微信限制,如选择支付宝支付,需在手机“浏览器”打开缴费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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