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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申请个人缴存办理指南
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申请个人缴存公积金的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对象及条件: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及其他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或在南宁就业的海外引进人才、港澳台同胞,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现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居住或就业的。
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
在南宁的居住证明。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注意事项: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通过受托金融机构或中心自主办理两种模式开展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并对业务开展进行监督和管理。
受托金融机构办理自愿缴存人员的缴存业务。
中心通过服务网点、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自愿缴存人员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
自愿缴存人员通过委托受托金融机构或中心服务网点办理开户申请的,由受托金融机构或中心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后办理缴存开户。
自愿缴存人员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缴存开户的,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后自行办理缴存业务。
申请人曾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核验,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正常缴存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网点:
一、建设银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9-1号金禄大厦一楼
电话:0771-
二、交通银行东葛西支行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
电话:0771-
三、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地址:南宁市汇春路5号汇春广场一楼
电话:0771-
四、南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政分社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07号林海大厦一楼
电话: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