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要求,现将《2010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公示稿)》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至2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e.lss.gov.cn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rbtybc@he.lss.gov.cn 意见建议反映电话:0311-- 意见建议邮寄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邮编:050051) 违纪违法举报邮寄地址: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邮编:050051) 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311-- 附件:《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调整工作方案 2010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自2005年颁布后,在全省范围内得到较好地执行和使用,对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全民扩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和临床医药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药品目录也亟待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