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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退休后
1. 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退休后
你可以现在回东莞原参保的社保局办理转移,转到现在深圳参保的社保局。 也可以等临近退休的时候,再回东莞转到办理退休时所在的社保局。
建议采用第二种,一是以后可能会全国联网,说不定就不需要转了;
二是如果以后你又到别的地方工作,比如上海,又要将以前参保的信息全部转到上海,不如等快退休的时候,一并转入退休时所在的社保局。
2. 东莞社保转深圳社保后退休
退休后把社保都转回户口所在地,计算累计年限,养老金按户口所在地标准领取。
3. 深圳社保怎样转移至东莞
网上申请转移社保关系流程如下:
1.参保人首先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一个登录用户。
2.用注册成功用户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关系转移”模块中点击“社保转移申请”,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关所需信息及转移信息点击提交既可.
3.待审核日期已过,即可查询转移申请是否成功。
4. 东莞社保怎么转移到深圳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5. 把深圳社保转移到东莞
如果你的户口是东莞就可以在深圳买的社保转过来的,公积金的钱都在你账户上不用转,如果户口不是东莞那就不可以。这种情况只需办理社保迁移手续即可,建议去当地社保管理中心详细咨询相关政策与办理流程即可,或者网上咨询社保局
6. 深圳社保如何转到东莞社保
Q1、只需要你带上身份证原件到深圳社保局(你最后缴纳社保的社保所属分局)打印社保转移凭证。(前提是你在东莞有在缴纳社保,才能转到东莞。)
Q2、你本人是在东莞,最好是在东莞缴纳社保,这个医疗用起来会方便点。Q3、如果你不是东莞户籍,那么则需要找代缴,公司和个人的缴纳部分都会由个人支付。
PS:如果你不是东莞户籍,个人觉得你没必要把深圳的社保转移到东莞,因为还不能确认以后就不在深圳上班了。社保记录以后再转和现在转都一样,但是以后再转会更好一点,避免以后还会在深圳缴纳社保。我们公司能代交深圳的社保,但是东莞的就没办法了。
7. 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退休后怎么办
深圳社保转东莞社保年限是累计计算。
深圳个人社保转移到东莞去了是可以累计的了。因为现在缴纳社保的年限都是累积的,可以不连续缴纳费用也是可以的。但是后面要继续购买社保,一直累积到缴纳费用年限最低十五年,那么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了。所以说可以累计的。
8. 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退休后还能用吗
当然好,深圳社保退休待遇要高一些。
不过如果你要把社保转到深圳去,你必须在深圳工作才可以将东莞的社保转到深圳去。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人必须在归属地才能购买归属地的社会保险,如果你人在东莞,是不能把社保手续转移到深圳去的。
9. 东莞社保转入深圳
东莞社保转入深圳,先要到深圳社保中心打一张社保接收涵,然后持接收涵到东莞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最后把转移手续交给深圳社保中心就可以了。东莞社保转入深圳,先要到深圳社保中心打一张社保接收涵,然后持接收涵到东莞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最后把转移手续交给深圳社保中心就可以了。
10. 东莞市社保转移到深圳
不难。东莞社保可以转为深圳社保,办理方式如下;
一、打印《缴费凭证》。离开东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所需资料如下:
1、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2、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二、申请转移接续。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深圳)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所需资料如下;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2、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3、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4、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1. 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退休后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参保人因辞工离开本市或调离本市且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东莞转出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3.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领取结果。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各一份。
深圳转入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
6.送达: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