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社保能转移吗,跨省医保社保能转移吗怎么办理
1. 跨省医保社保能转移吗怎么办理
1、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5、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6、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 医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异地医保转移的流程为:
1、首先去参保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参保凭证》,然后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前往新的参保地区办理参保手续(3个月内);
2、新就业的当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即可为参保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职工提供相应资料后填写医保转移申请表;
3、两地资料交接完毕之后就会根据凭证及《信息表》,将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之后再通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
3. 跨省社保医保转移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4. 医保和社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主要是通过国家医保官方APP、微信或者支付宝进行参保地变更的操作,但是并非所有地区都支持办理变更手续的。以支付宝为例,进入医保电子凭证页面之后,找到参保地,点击之后会弹出一个“切换参保地”,然后将参保地进行切换选择。注意: 网上变更须看当地有无该项服务。一般是登录社保服务平台,在基础信息进行变更申请。若无此项,须带上个人资料去变更。需要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5. 跨省医社保转移要怎么办理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点击支付;进入支付界面后,点击“城市服务”;
2、然后点击“社保”;进入社保页面后,点击“电子社保卡(人社部)”;
3、选择点击“卡面服务”;
4、点击“社保关系转移”;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5、然后输入 联系电话,户籍地址,选择转入地和转出地,点击 提交申请即可。
医疗保险不管是省内跨市州转入还是省外转入,均可办理。如存在跨市的医疗保险转移关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6. 跨省医保社保能转移吗怎么办理的
社保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省内转移:首先申请社保迁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转移城市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最后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账户中就可以了。
跨省转移:参保人员到达新单位工作之后,由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方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书。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种手续之后就可以了。
正常情况下来说,社保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以及参保人员。
7. 医社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拨打社保局电话或者去现场办理。
1、由于社保并没有全国联网,所以社保转移失败并不影响新单位的社保缴纳。新单位直接增员交社保就可以了。
2、社保转移失败有很多种原因,要咨询社保局是不是因为材料缺失,也有可能是因为年龄过大不允许转移到当地,只能缴纳临时账户,找到原因对症解决。
8. 医保社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医保跨省转移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