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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单位书面申请书,向单位申请社保补缴申请书范文

2024-07-20 11:32:46

1. 向单位申请社保补缴申请书范文

如何补缴社保录入说明

一、申报个人补缴具体操作步骤:

1、进入企业版“数据采集”页面,点击个人补缴→个人补缴申请,进入“个人补缴申请”模块录入补缴明细。

在“查询条件”区选择确定单位名称并录入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分别录入补缴年月起、止日期→选择补缴原因(普通补缴选择单位申报个人补缴即可)→录入缴费工资,核对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录入工伤浮动比例(根据本单位当年工伤浮动比例录入)→保存。

2、补缴录入完毕后,在“补缴申请查询(四险)”和“补缴申请查询(医疗)”模块分别导出补缴报盘文件。

在“补缴申请查询(四险)”模块的“查询条件”区选择确定单位名称及补缴原因→查询→选择需报盘信息→报盘(生成的文件名为社保号_日期及编号)。

在“补缴申请查询(医疗)”模块的“查询条件”区选择确定单位名称及补缴原因→查询→选择需报盘信息→报盘(生成的文件名为YLBJ_SJBP_社保号_日期及编号)。

二、注意事项

1、录入时按系统左边提示的不同自然年度和基数年度分段录入,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新来单位的员工以来此单位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单位须如实申报。同一单位下,同一社保缴费年度内不允许变更缴费工资。

2、录入补缴明细前,用人单位注意核实人员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四险、医疗)中的基本信息与缴费情况。

3、补缴起始时间不能早于社保系统中个人参加工作时间和单位发照日期。

4、补缴产生的滞纳金以申报时计算的数据为准。

5、五险需同时进行补缴,不能选择性补缴,如有特殊情况,按需要进行险种的选择进行补缴。点击报盘按钮前一定要在需要报盘的数据前打勾。

2. 向单位申请社保补缴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工资表复印件,社保填写《社会保险补缴审核表》《补缴人员花名册》,申请书,表四,表五医疗补缴直接交表十就成

3. 个人申请单位补缴社保申请书范文

 如果是单位欠了你们的社保,那么需要你写一份证明的话,你就要写你的名字,身份证号,性别,从什么时候到企业来参加工作的企业从什么时候把你们的社保没有按时缴纳是什么原因,把这些事情写清楚了以后就可以了,因为是单位欠了你们的养老保险需要单位。补交那么不需要写太多的东西,只要把事情写清楚。就可以了,是你们要把证明交到劳动仲裁吗?

还是要交到单位?

如果交到单位的话,那么更不需要写的太清楚了,如果交到劳动仲裁的话,你只需要你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起也没有按时给你缴纳社保。把企业的具体原因写清楚就可以了。

落款,把你的姓名写上日期,写上企业的名称写上就可以。

4. 个人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申请书

按照模板格式写。

我单位职工xx 性别:x 家庭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xxxxxxxxxx 户口性质为:xxxx 身份证号码为:xxxx。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xx年xx月至xx年xx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共计xx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 单位经办人: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5. 单位补缴社保申请书怎么写

在社保缴纳过程中,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可能会出现社保断交的情况。社保断交后怎么办呢?

社保断了怎么补缴?

社保断交后可由单位进行补缴,您只需向单位提供个人身份证,之前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若需要个人补缴,则需前往社保局办理。以北京市为例,您可用过以下机构办理社保补缴:

1.前往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办理社保补缴。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补缴。

3.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补缴。

社保补缴后多久可以报销?

社保补缴后,自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照医保报销标准予以支付。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缴费之月起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

(二)失业人员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60天内进行就业登记并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

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当连续足额缴纳费用。逾期3个月未缴费,间断后再次缴费的,按本办法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享受待遇。

6. 向单位申请社保补缴申请书范文大全

以下情况可补缴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于上述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执行。上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本人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也可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 向单位申请社保补缴申请书范文模板

(1)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2)在社保局填写好社保补缴申请书,并提交;(3)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8. 如何向单位写申请补缴社保申请书

我们所说的社保补缴,通常指的是养老保险的补缴。根据规定,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是不允许以补缴的形式来增加缴费年限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是不允许补缴的,不过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还是可以补缴的。

一、单位原因导致的断缴。如果是单位原因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或不小心漏缴社保导致社保断缴的,那么可以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如果职工已经和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按照规定,职工入职30日内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给自己补缴社保,经过劳动仲裁后,单位需要把未给职工缴纳的社保一次性补缴。

二、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很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会因为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社保断缴,在2018年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很多地区发布了最后补缴通知,只要之前社保有中断的情况,个人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不过现在关于社保补缴政策越来越严,很多地区都取消了社保补缴,具体还能否继续补缴,还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常是允许补缴的,如果城乡居民参保者已经60周岁,在60岁时社保缴费年限还不足15年,那么剩余未缴纳年限的社保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特殊情况,能否补缴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各地政策可能不太一样。

总的来说,现在想要补缴社保,还是比较困难的,大家还是尽量不要断缴。不同地区关于社保补缴政策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9. 单位社保补缴书面申请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政策,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等规定执行。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国家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除因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造成的特殊情况外,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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