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时间跟社保时间不一致,离职证明入职时间写的是开始交社保的时间
1. 离职证明入职时间写的是开始交社保的时间
一般填写各个工作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在一个简历上面,最好是从最近的工作经历开始写起,是往前类推。
一般而言,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都写某某年某月。
如果目前还没有离职,就可以写成入职的年月至今。
一般而言,没有特殊情况,至少再在一家公司要呆两年才是这个HR认为的较为稳定,五年之内只能在两家公司上班,这样HR基本就会判断,为更加稳定了。
2. 新入职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离职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需要离职证明
新公司转移社保的时候是需要离职证明的,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
办理社保转移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1) 社保卡,并确保有余额
2) 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 个人身份证
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1) 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2) 个人建议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 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第四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3. 交社保需要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于社保是否如期缴纳无直接关联。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要求候选人准备的入职资料其一,目的在于让候选人出具与原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规避双重用工风险。
社保的缴纳手续与离职证明无直接关系,按照与用人单位约定的相关条例,员工缴纳社保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未开设社保账户的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供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为其开设当地管辖区社保账户。
2、在统筹范围内,之前已在原单位缴纳社保的员工,需提供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由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为其办理接续,转入,缴费手续。
3、统筹以外的员工,需在与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时,告知企业社保专管员,让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希望都楼主有些许帮助。
4. 离职证明一定要写入职日期吗
这个其实影响不大的。
入职没满一个月,你可以直接说,你还没有去新的公司上班,拿着之前公司的离职证明就可以了。
你去下家公司面试或者入职的话,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毕竟你有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你不说你中间入职了不满一个月,谁也不会知道的。
5. 离职证明的入职日期可以往前写吗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证明本人工龄的形式主要是缴纳社保凭证或者是离职证明上填写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来进行计算的。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只要有证据都是可以进行累积的。
一、社保工龄怎么查
一般员工是登录社保账户,查看自己社保缴纳月份来计算本人的工龄,也可以直接在人社局打印社保缴纳清单,查看自己的缴费年限作为工龄的依据。
二、工龄和社保的关系
工龄是计算社保缴费的年限。
1、工龄是按档案里记录的首次工作时间算起的,如果在单位里的工作经历没有进入档案,可以到原单位申请将你的档案转入你新工作的单位,以便新单位核定工龄时有依据
2、但如果单位是私人企业,参加工作档案材料可能不够规范,国企也可不采信的,这不是一个证明可以解决的。
3、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对于现在的年青人来说,基本上是不能与工龄混为一谈的,工龄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关系,主要是针对老一辈的人,他们工作的时候国家的社保政策还没有或不完善,国家就把他们的工龄当作有缴社保的时间叫视同缴费年缴。
4、不工作的人只要去社保局交养老保险,他就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社保工龄一般可以登录社保账户进行查询,社保的缴费年限也就是工龄的时间了。
6. 离职证明时间和社保时间不一致
不是,按照你实际加入公司和实际从公司离开的时间算,比如你6月26日入职公司,那薪资和入职时间都应该按照6月26日计算,但是社保可能要7月才能缴纳,再比如离职你实际在离职申请写签的离职日期是6月26日,那薪资就结算到6月26日,但是社保要7月才会退出。
7. 离职证明入职时间写的是开始交社保的时间么
看的出来 不过一般是录用你之后在给你缴纳保险 一般公司缴纳保险的人事 如果主管没有特别说明要求汇报你是否连续缴纳保险 她估计也不会说的 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再说了 很多工作都是没有缴4金的 你也可以说他们后半年没给你缴 你自己也不知道 我个人觉得这都是小问题,你入职了一般都不会抄你,除非你做错事
8. 到新公司交社保需要离职证明吗
现在企业交社保一般有以下种方法,一种由企业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去社保局的柜台办理;一种是单位自己通过当地社保网上申报平台,自己进行增员减员;还有一种是通过公司代理代缴。不管哪种方法参保人都可以自己去社保局柜台办理停保手续。
你这种情况原单位不减员,新单位就无法让你参保。很麻烦。一般情况下你拿着你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社会保障卡,以及你和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离职证明到社保局柜台办理停保手续业务即可!有一个前提是你离职的那个月单位没有社保欠费。就可以正常的办理暂停参保手续。而不同的社保局对人员暂停参保需要的手续可能略有不同。可以打12333咨询,或者原单位所属的社保局征缴窗口咨询。
现在已经是12月份,牵扯到跨年的问题,要加快办理,2018年新单位如果要给你补缴保险的话,社保局是要对单位征收滞纳金和利息的。
你的这种情况有可能还存在断缴的情况,断缴对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影响。尤其是生育保险,享受待遇,要求参保人连续缴费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9. 离职证明上的入职时间
当事人离职是否还能进去原单位,或者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多久能进去,要看单位和本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离职,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
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
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该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该多了解该法律,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履行自己的应有义务。
相关参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0. 离职证明入职时间写的是开始交社保的时间嘛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11. 离职证明日期在入职日期之后
离职单已经递交的离职日期是不能更改的,离职后找到新单位的社保是可以转移的。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