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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厂不买社保吗,买了广州社保还可以买佛山社保吗
1. 买了广州社保还可以买佛山社保吗
没在佛山注册公司是不能够在佛山给员工办理社保的。
现在员工平常就使用医保。何况省内医保大医院也联中国了。在广州参保员工拿着广州的医保本及医保卡完全可以在佛山大医院使用。实时按广州医保政策结算报销。退一步说,员工不在佛山市区上班的。那还是在广州参保,但是给这部分员工办理医保长期驻外(佛山)手续。那员工在佛山的所有公立医院就诊先全额垫付。然后到时候集中拿回广州医保中心按政策报销2. 之前在佛山买了几年社保现在买广州的
可以。
因工作原因在广州工作的,可以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然后在广州继续缴交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而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3. 购买佛山社保 广州社保有什么影响吗
不能的,但是佛山的社保医保可以转到广州。一般都是在哪里工作在哪里买社保的,以后需要使用的时候也方便。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4. 在广州买的社保在佛山能用吗
是可以用的,广州买的社保能在佛山医院用。
要先在广州参保所在区的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5. 广州买的社保佛山可以用吗
据知,目前的社保省内并没能够完全互相承认和互相划扣,尽管广佛同城说了很多年,但因为广州跟佛山两个城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涉及到企业,单位为职工、员工购买的社保标准费率也不一样、职工/员工可以享受的社保待遇自然就不一样了。
因此,目前的广州和佛山人,除了提前已经列入被两市社保基金互认的社保定点医院和社保定点机构/药店可以使用社保卡消费和社保报销外,其它非定点医院和机构,还是不可以直接享受对方的社保待遇。广州人还是在自己的地方、佛山还是在佛山享受自己的社保报销待遇,超出定点区域的,可以先行自费,后回社保管辖属地社保管理部门申请报销。
补充一句:跨市医疗的社保报销比例,也是相对下降的。比喻说:在户口归属地可以报销的比例,可以达到七成的话,跨市只能报销五成左右。广州到佛山还是佛山到佛山都一样。
6. 在广州买了社保还能在佛山买吗
不能同时买两个地市的社保。在一个市只能买一个社保基金,目前国家已经统一社保为省级了 目前不可以在一个省买两份社保基金。
可以在不同的省份上两份社保或者多份社保。
建议您在同一时间内缴纳一份就行。您可以选择一个基数高的城市缴纳,因为福利和退休金都比较好。
7. 之前在广州买社保,现在佛山公司买
可以同时购买的但重复的部分只能选其一,另一份则作废你可以不继续买佛山的社保,只买广州社保
8. 在佛山买过一个月社保,在广州能继续买?
因为佛山和中山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所以你在中山买社保后需要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中山的应该已经停交了吧?你需要把佛山的进行转移到中山,进行社保接续。
需要转移的话,你可以到原佛山社保局开具一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然后到你现在的中山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即可!不过各个地区可能有些许的不同,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咨询一下,或者是拨打12333咨询电话。你以前的卡片还能使用,不过只能在佛山,当里面现有的金额用完后,就不能再使用了!9. 买佛山的社保在广州可以用吗
佛山买的社保在广州看病可以报销的。
1、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在住院之前或住院之后3日内打新农村合作社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在外务工人员,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扩展资料异地就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2、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3、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常住内地备案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4、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