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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一览

2024-07-25 11:30:50
一、辽宁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到第X级,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②意识消失;

  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④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②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③不能工作;

  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②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③明显职业受限;

  ④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②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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