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济南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条件、流程
2020年济南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2020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条件、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偿还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上述材料,偿还商贷的,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
2.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本项第1款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外的所有材料。
3.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只需按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职工偿还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规定提供材料。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一)购房提取材料
❶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 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不动产登 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 房销售合同》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 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❷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 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❸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 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全款 发票,或房改分配表和购房全款发票。
❹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 议和缴纳全部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
❺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 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 的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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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㈠济南公积金普通提取流程(购房、大修、还贷、租房、物业费、失业后、离开本市、出国(境)定居、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死亡)
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❷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❸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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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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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时间
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